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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部学术委员会名单

  任:吴晓波

副主任: 毛 

  员:吴晓波、毛 丹、顾建民、潘士远、方红生、葛 嬴、朱希伟、胡 铭、

       骏、熊明辉、阚 阅、胡 亮、张应强、魏 江、杨 翼、华中生、

      赵志荣、钱文荣、吴宇哲、刘同舫、代玉启、赵鼎新、菅志翔

  书:沈欣林




二、学部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学科及跨学科发展规划和评价规则;审议并推动重大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审议各学院(系)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科布局;评估各学院(系)的学术发展。

(二)对学部范围内学院(系)的设置提出咨询意见;审议学部范围内学院下属系的设置;审议学部范围内跨院系交叉学科研究机构的设置方案;建议并论证跨学科的科研平台建设计划;组织推动跨学科学术活动。

(三)审议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制定的相应学科领域学术评价标准,评价人才(团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学术价值。

(四)对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资源配置成效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五)受学校委托调查和评议教师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负责本学科领域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文化建设工作。

(六)审议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定编定岗实施方案并报学校审批,指导协调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实施人才队伍规划和定编定岗实施细则。

(七)审议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制订的师资引进条件,指导、评估和监督各学院(系)的师资引进工作。

(八)审议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制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评聘条件,评审各学院(系)拟晋升的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和其他相关高等级岗位的聘任人选,并报学校审批。

(九)评审推荐相关人才项目(含人才奖励及有关荣誉)。

(十)推动学部范围内各学院(系)国际交流合作。

(十一)研究、咨询本科教学的相关事宜。

(十二)受学校委托对其他有关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咨询和论证。

(十三)学部学术委员会可授权或委托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