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 (浙大发研〔2011〕85号)要求,经法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胡旭阳等2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就被公示人员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1586)提出异议,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为异议期。
新增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名单
序号 | 所属单位 | 教师姓名 | 学科名称 |
1 | 学校党委 | 胡旭阳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学校党委学工部 | 邬小撑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