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方案》要求,社科学部就做好本年度“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及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学校通知,学部不再另行制定公布。
二、推荐名额
1、“永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各学院推荐1位候选人,共6位。
2、“永平奖教金”评委成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3位,即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1位。要求在4月3日前上报学部。学部评委会组成为21人,主任由学部负责人担任。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工部门发动学生以支部或班级为单位向所在院系(单位)联名推荐候选人,如学生推荐的候选人为其他单位的,由学工部门汇总后于3月14日前提交人事处转给相关单位。
2、
学部将于4月20日前召开永平奖教金评审会议,由学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到会评委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1位候选人,形成并当场宣布评委会书面评语。候选人在学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永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人事处)。
3、其余工作安排详见学校通知。
四、请各学院在认真执行学校通知要求的同时,及时与学部保持沟通协调。
社会科学学部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