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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部关于2017年“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编辑:skxbsxl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 访问次数:1152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方案》要求,社科学部就做好本年度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及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学校通知,学部不再另行制定公布。

、推荐名额

1、“永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各学院推荐1位候选人,共6位。

2、“永平奖教金”评委成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3位,即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1位。要求在43日前上报学部。学部评委会组成为21人,主任由学部负责人担任。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323前,根据永平奖教金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各院系(单位)通过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收集教师和学生意见,集体讨论后确定初步人选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对初步人选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评估,学院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后,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浙江大学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上报学部(联系电话0571-88981257,邮箱cec_sxl@zju.edu.cn

学工部门发动学生以支部或班级为单位向所在院系(单位)联名推荐候选人,如学生推荐的候选人为其他单位的,由学工部门汇总后于314前提交人事处转给相关单位。

2412前,学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并将所属院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部网站上公示,面向本学部或学工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征求意见(署名或不署名均可)。学部将至少组织召开本科生、研究生座谈会各1次,现场收集本科生、研究生评估意见。

学部将于420前召开永平奖教金评审会议,由学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到会评委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1位候选人,形成并当场宣布评委会书面评语。候选人在学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永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人事处)。

3、其余工作安排详见学校通知。

四、请各学院在认真执行学校通知要求的同时,及时与学部保持沟通协调。

   

                                   社会科学学部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