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及人事处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通知”的要求,经社科学部办公会议研究,现将社科学部2014年教师专技二、三级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在学校文件规定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基础上,学部结合各学院(单位)教师队伍的实际和调研摸底情况,修订了《2014年社科学部教师专技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或学部网页)。
二、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程序
1、符合社科学部教师专技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报。
2、学院(单位)根据学部制订的教师专技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进行申报资格的审核;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委员会)评议后,向学部推荐。
3、学部联席会议评审后,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师二、三级岗位聘用推荐名额进行差额投票,排好推荐次序。参加学部竞聘的教师应进行述职。
4、学部向学校上报教师二、三级岗位聘用推荐人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委员会审定教师二级岗位最终聘用名单;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工作小组审定教师三级岗位最终聘用名单。
5、学院和学部的岗位聘用工作进程,按学校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比例控制目标和结构比例规划要求,确定2014年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学校核定给社科学部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名额,结合各学院(单位)现有教师专技三、四级人员的实际情况,学部下达各学院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推荐名额如下:
学 院 | 二级推荐数 | 三级推荐数 |
经济学院 | 0 | 1 |
光华法学院 | 1 | 1 |
教育学院 | 1 | 1 |
管理学院 | 1 | 1 |
公管学院 | 1 | 2 |
思政教研部 | 1 | 1 |
西部研究院 | 0 | 1 |
合计: | 5 | 8 |
社会科学学部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