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
为了能更好地适应研究生论文发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中的论文出口标准,在广泛征求各学院、学科意见的基础上,经社科学部教学与学位委员会会议的充分讨论和投票决定,现将社科学部2010年发文的《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中的两点规定作如下调整,新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有规定:
1、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学校人事部门规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收录,按一级期刊学术论文计。
新规定:
1、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学校人事部门规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在学校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2、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EI收录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按一级期刊学术论文计。
另外,新规定中“网络在线发表”论文的审核标准如下:
1、“网络在线发表”论文必须含有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
2、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EI收录期刊上网络在线发表的,SSCI、AHCI、SCI、EI收录期刊的目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上(综合服务栏目)公布的为准,在科学引文索引扩展库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SCIE)中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有正式的收录证明才能计算。
3、“网络在线发表”论文要求提交含有DOI号的在线发表网页截图、网址及发表的文章全文。
社科学部教学与学位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