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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部关于组织申报推荐“浙江大学2012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1日 访问次数:2863

各学院(单位):
促进浙江大学的内涵式发展,加强对我校重大学术研究进展的宣传,展示我校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激发广大教师学术热情和创新能力,促进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术研究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活跃校园学术气氛,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始,组织开展“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活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1、附件1-2),结合社科学部各学院(单位)的学术进展实际,经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内涵发展、质量为先”,加强学术文化的载体建设,搭建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增进学术交流,展现学术发展,拓展学术视野,激发学术创新,传播学术贡献,着力营造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学术、关注学术、尊重学术的良好氛围,使“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介活动成为浙江大学师生共同参与和广泛认可的一项重要的学术荣誉性活动。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应是以我校为主完成的研究进展;或者由我校教师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且我校教师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进展。
2、参评“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的原则要求是在评选年度上一年(本次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获得奖励认定,或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报道的学术成果,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3、参评“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的成果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中,对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成果。
4、“浙江大学十大学术进展”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创新性是指研究在学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上取得重大创新,有重要学术价值,或者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处于国际或国内的领先水平,能够代表浙江大学研究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良好的社会影响是指已经或有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组织与评选原则
1、各学院(单位)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学院学术委员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学部学术委员会及有关外聘专家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并负责向学校的推荐。
四、申报推荐办法、名额与程序
1、各位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进展直接向所在学院(单位)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经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评选后上报学部。同行专家推荐一般要求3至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联名推荐(推荐表见附件3),直接报学校社科院。
2、各学院(单位)推荐到学部的成果均为1项,不含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西部发展研究院作为独立研究机构,请直接上报社科院。
3、工作时间安排:
3月28日(周四)前 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并上报学部。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请发:cec_sxl@zju.edu.cn。另请附上纸质佐证材料一份。
4月2日(周二)前 学部学术委员会组织对各学院(单位)上报的成果进行评选,从中选出5项推荐到学校学术委员会。
五、学部将在上报学校的同时,在学部网页公示推荐成果,并做好相应的成果宣传和学术活动工作。
                         
附件3:  同行专家推荐表
 
                                 
                                   社会科学学部
                                                           2013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