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文件及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紫金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全校所有尚未获得国家和学校其他资助的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对入选“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的人选给予优先考虑;
2、2009年1月1日后进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经学校批准拟留校的博士后也可申请;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5、能为本科生开设一门创新课程。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学校下拨给社科学部的2012年度紫金计划经费额度为4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经学部摸底核算,2012年度紫金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为: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1人;思政教研部和西部院共1人;教育学院2人;管理学院3人。
各学院(单位)在上报学部时,思政教研部及西部院各报1人,其余学院均可多报1人,并作排序。
考虑到社科学部各学院(单位)的实际情况,今年原则上只设一般资助(5万元/项)。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2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每位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并将申请书提交给学院人事科。各学院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在学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12月15日之前确定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社科学部申报紫金计划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学部办公室(Email:cec_sxl@zju.edu.cn)。
四、其他
审批程序、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社会科学学部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