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度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社科学部就做好本年度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
(二)评选对象应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没有教学事故。
(三)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3、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经学部讨论,各学院(单位)推荐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1名,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8日前,根据心平奖教金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本校学生可以支部或班级为单位向所在院系或单位联名推荐),向学院(单位)推荐候选人,同时向学院人事科提交《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三)中第3条者请直接推荐到学校学工部门,同时向学工部门提交《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4月25日前,各学院(单位)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上报学部,同时将本学院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5月10日前,学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并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部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本学部教师和学生的意见。
学部召开心平奖教金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或到会评委实名投票方式)确定1位候选人,形成并当场宣布评委会书面推荐语。该候选人在学部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部将候选人的《浙江大学心平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心平奖教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4、根据学校要求,学部将组成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学一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委会,总人数由20人组成(名单待公布)。
社会科学学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