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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访问次数:6005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2012224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一、项目定位

社科学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自主科研项目主要资助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科学问题的研究和探索,鼓励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希望培养教师的科学精神,提升学术水平,承担社会责任。

二、资助对象

社科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学部在职教师,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兴趣和能力,申请立项时年龄在40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海外引进人才和课题项目较少的讲师。

三、资助额度

学校下拨给学部的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经费全部用于科研项目经费,学部和学院不能占用或挪用。

2013年青年自主科研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今后随学校下拨经费情况动态调整。

四、立项程序

1、在充分动员基础上,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申报评审。

2、申报由教师自主选题,并自愿组成课题组,填写项目申请书(使用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

3、申请人不得以已有研究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其他已经立项课题的主要内容申报青年自主科研项目。

4、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立项课题鼓励“小题细作”,注重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原创性、基础性,能够在项目资助期间取得有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5、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教师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和筛选,按照学部分配的限额推荐到学部评审。

6、学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立项资助。

7、学部每年立项总数根据经费总额确定。各单位推荐参加学部评审的项目总数按照拟立项总数的1.2倍左右控制。各单位推荐项目数主要根据各单位40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比例确定。进入学部评审的项目之间采取竞争方式,由评审专家组投票确定。

五、项目管理

1、社科学部是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立项评审、经费划拨和结题评审,并作为学部重要的跨学院、跨学科学术交流活动。

2、学部在每年下半年组织上年立项项目结题评审。评审标准主要考察研究计划完成情况,注重研究工作内容和研究成果质量。

3、项目结题评审分为ABC三等,A等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25%C等项目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5%,其余为B等项目。评审为A的项目负责人,在下一轮申报立项时优先资助。评审为C的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4、获得立项资助,并结题评审为A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在聘岗过程中作为省部级课题看待。

六、本办法自2012年起实施。解释权归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

                                  

 

              社会科学学部

                                            2012年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