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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社科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访问次数:6297

各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自主科研计划领导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精神,为鼓励社会科学学科教师结合基本科学问题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和探索,希望培养教师的科学精神,提升学术水平,承担社会责任,经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特设立“社科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遵照“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现就2013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资助对象

社科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学部在职教师,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兴趣和能力,申请立项时年龄在40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海外引进人才和课题项目较少的讲师。

二、资助额度

2013年社科学部共设“青年自主科研项目”24项,每项资助5万元。今后随学校下拨经费情况动态调整。

三、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单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对象年龄标准人数比例,2013年申报分配名额为:经济学院4项,光华法学院3项,教育学院4项,管理学院6项,公共管理学院5项,思政教研部1项,西部院1项。

各学院(除西部院外)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追加1个名额,上报学部评审。

四、申请立项时间安排

1、申报书以2012年版的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附1)为准,同时填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用“项目信息表”(附2);各学院(单位)科研科填写好“申报项目汇总表”(附3)。

2331前,学院(单位)负责通知到每位符合申报资助条件的教师,并动员组织个人申报。申报由教师自主选题,并自愿组成课题组。

3420前,学院(单位)做好评审筛选工作,并将推荐项目上报学部(签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信息表及汇总表一式2份;电子版请发至:cec_sxl@zju.edu.cn)。

4520前,学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报学校社科院备案。

5、科研经费(5万元/项)的下拨进度视学校经费的到位而定。

 

学部将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青年自主科研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做好项目的管理考核工作;请各学院(单位)遵照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社会科学学部

                                      2012年2月29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
附件2:项目信息表格及填写说明
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