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精神,现将2011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紫金计划的资助对象为全校所有尚未获得国家和学校其他资助的青年教师;
2、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5、能为本科生开设一门创新课程。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1年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紫金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社科类重点资助为10万元、一般资助为5万元。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2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每位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拟开展主要工作的思路(PowerPoint,2~3页)提交给学院人事科。各学院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在学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
四、其他
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附件: 1、2011年各学院紫金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
社科学部办公室
附件一:
2011年各学院紫金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
社科学部各学院:
根据学校下达给社科学部紫金计划的资助额度以及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规定的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结合学部各学院现有青年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学部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对各学院“紫金计划”的名额作如下分配:
经济学院: 1名
光华法学院:1名
教育学院: 1名
管理学院: 2名
公管学院: 2名
思政部教研部:1名
社科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