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浙江大学2011教学科研及卫技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结合《社会科学学部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1年社科学部教师(教学科研、科研为主)职务评聘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2011年学部各学院评聘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修订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任职条件上报学校的同时抄报学部备案,学部会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确认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申请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各社科学部教师晋职工作的时间安排整体与学校同步,
1、结合学部教师晋升学术职称的制度改革,由各学院组织公开的学术论文报告会,申请人(申报晋升教授和副教授者)报告具有代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并由申请人所在系(所)的全体教师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民意测试结果上报学校。
2、是否请参加公开学术论文报告会的全体成员投票,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如果投票,投票结果也应作为民意测试结果上报。
三、关于材料送审工作和材料公示时间的要求。根据《社会科学学部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暂行办法》,评价教授申请人学术水平的同行专家由国内4人,海外3人共7人组成;副教授申请人的同行专家由国内4人,海外1人共5人组成。考虑到海外送审时间的不确定和返回率,学部对申请人材料的送审时间作以下调整:
1、请各学院于10月25-26日将正高初选人员的送审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办,由人事处统一寄送。副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送审工作仍由各学院负责进行。各学院应在10月底完成送审,人数较多的学院最迟应在
2、关于副高职初选人员的送审工作,各学院应在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1)送审论文由申请人本人确定,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论文复印件及装订等按人事处要求办理。
(2)送审材料原则上应送外省同类院校(C9或其它985高校或中国社科院),少数学科可按国内学科排名前三位确定送审高校;个别受学科限制送审海外有困难的,可请示学部个案处理(正高职由人事处个案处理)。
(3)送审学校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确定,送审材料不指定评审专家,由接受高校人事处统一指定专家评审。
3、要求外审材料的返回时间为
4、各学院正副高职初选人员的材料寄送后,所有初选人员的业绩材料一律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应保持至学部评审前。
四、关于评审程序和其它方面:
1、正副高职初选人员均应在全体教授组成的教授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述职,申请人汇报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工作成就和学术研究主要贡献。教授委员会会议可放在专家送审意见返回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时一并召开。教授委员会投票结束后,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再进行评审会议。此项工作应在
2、各学院(研究院)晋升教师职称综合评议专家小组名单,由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商议提名。提名时间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上报推荐学部评审人员名单后的一周内。
各学院(研究院)晋升教师职称综合评议专家小组将在名单确定后的一周内,完成对本院每位被推荐人客观的综合性评价意见。学部不公布各学院每年晋升教师职称综合评议专家小组名单。
3、其他各类教师高职的晋升工作均以学校人事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为准。
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关教师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学院要一如既往,按照学校和学部的部署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整个工作进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和学部沟通。
社会科学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