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文科大会和暑期务虚会议后,学部专门召开学部学术委员会扩大会议、学部部务会议等多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如何改革文科学术评估机制,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确定了改革学术评价制度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实行学术代表作制度;二是评价主体回归学术主体;三是健全评价体制,下放评价权力。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社科学部《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各学院主要领导意见。为推进学术民主和学术公开,完善条例内容,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出建议和意见。 配合此项工作,目前各学院正抓紧结合学科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讨论并提出符合和体现社会科学学科特点的多车道晋职条件,学部学术委员会汇总后将进一步研究并形成《社会科学类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条件》。 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上述两项工作并经学校批准后,学部争取在学年内公布社会科学学部《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条例》和《社会科学类教师晋升学术职称条件》。 请各学院办公室将此通知转挂学院网页。教师在10月底以前可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直接提交或发至各学院人事科,由学院人事科汇总后反馈给学院和学部。学部联系电话:88981256 88981257
社会科学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