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
社科学部2010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科根据《社会科学学部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实施办法》(社科学部发[2010]03号),并参照学校201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进程安排完成此项工作。
1、由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名的审批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
2、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套(如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3、由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名的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附电子版)。
附件:
2、2010年社科学部各学科上报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