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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部召开暑期学术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研讨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访问次数:1873

根据学校的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协助学校出台落实文件相关条例的实施细则,社科学部于823在紫金港校区召开暑期学部学术委员会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学部领导、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各学院领导20余人。

史晋川主任主持会议,明确会议主题是针对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第五、六条进行酝酿讨论。他充分肯定各学院(单位)在会前已根据学校和学部的要求,对落实上述两条意见提出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建议,同时要求参会人员结合学院和社科类学科的实际,进一步展开研讨,献计献策。

针对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第五条——改革文科学术评估机制,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各位委员和学院领导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讨论,提出相关建议:

1、试行学术代表作制度。大家认为改革文科学术评估机制,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首先要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更要注重质。同时要在有一定量的基础上提升质,防止出现量的大幅度滑坡。

其次,要真正体现学术质量和水平,应试行学术代表作制度。学术代表作的认定主体应该是教师本人,取决于文章或著作本身,而不是由刊物级别、评价机构或权威专家来确定。代表作制度可防止出现那些没有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仅凭数量升级并获得利益的现象。

再次,要进一步界定代表作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度;代表作要包括著作、论文、课题报告等,要以提升学术影响力为导向。要在教师职称晋升中加强代表作在评审中的份量,建议外审专家意见仅限于对学术代表作的评价。

2、评价主体要回归学术主体。认定主体是教师个人,而评价主体要回归学术,尤其要突出学科的作用。首先要完善目前的评价规则,如社科学部的职称晋升,可以尝试扩大代表作的篇数和国内外评审专家的人数。数量门坎可以由学院或行政部门来确定,到达数量即可送审。进门坎后篇数就不是重要因素,学术质量将提升到重要位置,这时必须尊重学科的意见;同时对教师的评价要分层次,仅由学校来确定评价教师个体的标准并对教师进行评价不是很科学,应该更看重学科的评议。

其次,评价制度要与国际接轨,学术门坎可以组合化,让教师有选择余地,要改善现行要求教师须同步达到多项晋升要求的晋职制度;学术评价与考核的周期要延长,不能光看近五年,在同个职务阶段取得的成果都要认可;考核与奖励还要注意激励团队的合作研究。

再次,要建立对特殊人才的学术评价机制,让一些在某些方面有特长、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有立足之地,如设立学术荣誉制度、特殊奖励制度等。

3、关于评价体制与评价权力。首先,学术评价权从学术逻辑上讲,应该落实在学院和学科;而从现实来看,要由学部这个学术共同体来协调平衡各学院和多学科间存在的问题。学校要真正将学术评价权力下放落实到学部,要相信学部的学术判断力和学术协调能力。

其次,在学术权力下放中,对学部已经正式确定的意见或结果,一般不要再大幅度的改动或调整,要尊重学部,尤其是在评职称和评博导中,应将学术权力真正下放给学部和学院。由于目前对学部和学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定位不太明确,放权也就不明确,会出现将已经放下去的学术权力又收回去。同样在对学科的评审中要尊重学科,承认学科的差异性。

再次,国内学术刊物的认定应与国际水平接轨。学术刊物的定级与排序应该像确定发展目标一样,先由学科自己定标杆,定合作伙伴计划,然后由学院来讨论,发挥学院和学科的学术积极性,最后由学校核定。

总之,学校现在要改革的种类很多,关键是要下放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要遵循和坚持层级管理的原则,赋予各级权力,并由每级管理层制定相应改革与调整的制度,目前的管理方式成本太大,责权利不对等。

针对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第六条——改革文科业绩考评政策大家讨论后认为:业绩点政策主要是各学院在一线具体操作,各学院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政策执行及激励制度也各不相同,差异较大,不宜在学部层面形成较为统一的考评体系与完善业绩点办法。归纳会议讨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业绩点政策的调整必须与教师岗位分类相结合,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业绩考核;可以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不可简单地全盘否认,要引导从单纯的数量提升到具有高质的数量;要调整目前业绩点制度中过于量化的问题。

2、业绩津贴的功能定位应该是激励性的,但从实际核算方法看,它基本涵盖了教师平时所有的工作内容。现在进行调整,应提出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激励?同时对于不同的教师群体,业绩点政策应体现不同的意义,如对于高端人才和不同级别的教授,政策应让他们有更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施展学术能力,可实行不同等次的固定业绩津贴;对于副教授和讲师等,政策应引导向高水平学术领域攀登,奖励高质量的学术产出和高水平的教学。

3、对调整还是保留完善业绩点制度,大家提出了各种建议,如提出应该对具有国际化学术水平的青年教师实行年薪制;可以考虑将业绩点制度与年薪制相结合。总之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选择实行“双轨制”或“分轨制”或“混合制”等,要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最后由学院确定具体政策。

最后,史晋川主任就如何继续做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通过《会议纪要》方式,尽可能地将讨论情况反映上报给学校,同时抄送各位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院领导。

2、请各学院对已上交学部的书面意见提出补充,学部将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一并上报社科院。

3、学部将积极配合学校出台“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并希望将实施细则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学校的相关文件中去。

 

 

                            

 

                         社科学部办公室   

                                                     2010年9月3